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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风险一级监测点境外通报风险信息监测分析
作者:张烈远 刘捷光 张书敏 江龙发 罗文龙
文 / 张烈远 刘捷光 张书敏 江龙发 罗文龙
2020年,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批准南昌海关设立进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风险一级监测点(以下简称“风险监测点”),以掌握进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风险状况。风险监测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境外通报、出口退运商品追溯调查信息、抽查检验信息、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通报信息、质量安全伤害事故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火灾事故信息、检验检测机构报告信息、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媒体舆情信息、生产经营者主动报告信息、消费者投诉信息等渠道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具体来看,由于境外通报直接关系到货物的退运调查、供应链溯源、口岸抽查检验信息等,又是进出口商品极具代表性的、可获取的风险信息来源,事关国门安全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在海关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境外通报情况介绍
2023年,风险监测点共收集烟花爆竹网络风险信息33条,主要来源于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产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Dangerous Non-food Products,RAPEX)、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ttee,CPSC)等权威官方网站。相关通报产品主要来自中国,其中通报中国32条(含中国香港1条)、荷兰1条;其中,中国占比97.0%。通报发布者包括丹麦、比利时、波兰、荷兰、美国;其中,丹麦20条,占比60.6%;比利时2条,占比6.1%;波兰3条,占比9.1%;荷兰7条,占比21.2%;美国1条,占比3.0%。
危害因素主要是燃放性能(炙热物、声级、低炸、引线、熄引)和标签,涉及标准为EN 15947和EN 16263。在通报信息中,危害因素共计46个,其中部分产品包含多个危害因素。具体来看,炙热物5个,占10.9%;声级12个,占26.1%;低炸13个,占28.3%;引线13个,占26.1%;标签1个,占2.2%;熄引、倒筒2个,占10.9%。
与2022年相比较,2023年通报危害因素低炸替代2022年通报危害因素炙热物成为通报频率最高的危害因素。同时,2023年被通报的声级问题(2022年被通报声级8个,占比25.0%)仍占较大比重,引线燃烧时间(2022年被通报引线4个,占12.5%)和低炸危害因素(2022年被通报低炸5个,占15.6%)所占比重有所增加。
通报原因分析
通报的主要风险集中在声级、燃烧时间、低炸、炙热物等燃放性能方面。声级分贝值超标主要是因烟火药剂药量超标或药剂配方不合理导致;燃烧时间的影响因素源于点火引线过长或过短;低炸归结于发射药含量较少或烟花爆竹筒体变形、不牢固等因素;对于炙热物含量过多或抛射距离所导致的安全问题,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药剂配比不合理、吸潮或燃烧不完全或药量过多等。
海关提示与建议
上述通报情况频繁出现,生产企业在前期须加强与客户就产品标准的沟通,严格按照进口国(地区)标准进行出口前自检自控,三方面提示包括:(1)加强烟火药剂、包装等原材料采购管理,对药剂配方严格把控,不采购成分或含量不明确、无质检合格报告的原料;(2)产品更新、工艺更改后,务必加强型式试验,在追求燃放效果的同时,严防因药量超标或配方不合理导致燃放性能不合格;(3)关注境外通报情况,深化对境外标准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产品指标的质量控制,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质检。
此外,建议相关监管部门持续对境外烟花爆竹法律、技术法规进行跟踪、翻译和研究,进一步对企业进行培训及标准宣讲;加强相关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根据境外通报情况,按照有关检测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查,确保出口前的产品质量安全;积极疏导企业重视进口国(地区)的技术法规,理解境外标准要求,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作者单位:南昌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