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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热点问答
作者:郑壹鸣 于淼 樊越
文 / 郑壹鸣 于淼 樊越
什么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
根据《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规定,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人群有哪些?
根据33号公告规定,适用人群应为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离岛旅客购买数额有何限制?
根据33号公告规定,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数。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部分商品每次购买数量有限,如化妆品、手机、酒类等。
购买商品的提货方式有哪些?
根据《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目前的提离方式包括: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邮寄送达;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担保即提;即购即提。
什么是“担保即提”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可选择“担保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可现场提货。此方式下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
旅客离岛时需要对所购商品退还担保的,应当由本人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尚未启用或消费的免税品,并提交免税品购物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经海关验核,对旅客交验的免税品与购物信息相符的,海关在购物凭证上确认签章。
经海关实物验核通过且购物旅客本人已实际离岛的,海关退还担保。对于购物旅客本人自购物之日起超过30天未离岛、未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免税品或未通过验核的,相关担保直接转为税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离岛旅客验核签章手续: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已经启用或已经消费的;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与购物凭证所列不符的;购物人员信息与交验离岛旅客本人信息不符的。
什么是“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根据25号公告规定,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该公告附件清单所列免税品时,对于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的免税品,可以按照每人每类免税品限购数量的要求,选择“即购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支付货款后可现场提货,离岛环节海关不验核实物。
离岛旅客的哪些行为会受到处罚?
根据《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规定,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作者单位:沈阳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