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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作用 提升跨区域便利化水平
作者:陈加强 程前 熊朝阳 张莎
文 / 陈加强 程前 熊朝阳 张莎
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各省(区、市)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根据地方特色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共同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以下简称“服务专区”)。服务专区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和物流服务,促进通道沿线区域内的交通、物流、商贸、产业等深度融合,助力跨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专区建设标准高、覆盖区域广、发展动能强
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在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由重庆市牵头,联合广西、新疆、甘肃、陕西、四川、云南、宁夏、内蒙古、贵州、青海、西藏和海南,以及广东省湛江市和湖南省怀化市等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共同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这是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最大范围的一次省际合作,有效推进了全国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区域平台建设。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于2022年4月正式上线。结合发展要求和业务特点,服务专区旨在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和物流便利化服务,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服务专区立足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区域内相关贸易企业提供智能制单、通关物流业务协同、铁路订舱、物流追踪、物流动态共享等功能模块。
服务专区四大板块成为提升跨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坚实基础
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建设了智能通关、业务协同、数据应用和国际合作等四大板块共计11项功能,从四个方面提供高效的信息化服务,提升跨区域便利化水平。服务专区支持一般贸易企业、保税区企业、区外物流企业、区外生产企业对报关单、运抵单、转关单、核注清单等多项通关、物流单证的智能制单和申报;支持货物全流程状态实时追踪,为企业通关及合理安排运输与生产提供便利服务;支持贸易企业降低通关成本、缩短通关时间、规避贸易风险、享受政策红利。
智能通关
服务专区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用“数字员工”代替人工作业,可服务生产、贸易、物流等四大类企业。实现通关单证智能生成、商品归类推荐、原产地证申领和RCEP享惠提示等多项智能应用,达到便利企业通关、帮助企业规避国际贸易风险、扶持企业享受贸易便利化红利等目标。据测算,通过使用通关单证智能生成功能,企业单证处理效率由每人每天低于50单提高到每人每天数百单,单证成本降低50%以上,耗时降低80%以上,准确率提高到99%以上,每票报关单可节约40元制单成本。截至2024年2月底,累计制单量超41万票,为贸易企业节约制单成本超1600万元。
业务协同
服务专区能够打通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间物流信息隔离,构建跨省(区、市)物流操作畅通体系;梳理口岸和物流作业环节,降低各环节之间衔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实现生产、报关、仓储、物流等环节有效衔接,实现报关、打包、出库、运输全流程线上协同进行。通过查验通知、通关信息、船舶动态共享,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通关物流作业全程动态可查、去向可溯、成本可控。
数据应用
服务专区提供在线订舱和预约查验功能服务,进出口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需求查询不同区域班列计划情况,进行在线订舱,便利企业合理组织货源,科学安排运输计划。同时,预约查验功能让企业实现足不出户就能进行查验预约、调箱申请等操作,并实时掌握动态,耗时由原来的0.5~1天缩短至10分钟。另外,通过对接铁路95306系统,支持企业在线请车订舱和铁路物流状态全流程跟踪,将铁路物流操作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操作紧密结合,实现一套数据、重复使用,请车环节每天可节约2小时以上,准确率达100%。
国际合作
2023年3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见时任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时指出,中方愿同新方加强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和第三方合作。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正积极推动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东盟国家和以重庆为代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贸易畅通。例如,该平台已与新加坡港务集团开展集装箱、船舶动态数据等8项核心数据共享,探索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全程物流动态查询展示,实现货物的全流程状态实时追踪,为企业通关及合理安排运输与生产提供便利。结合区块链技术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开展中新铁海联运“一单制”数字提单项目试点测试,实现提单签发、核验、查询、流转、创建授权等功能。
海关多措并举大力支持通道及服务专区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指示精神,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各省(区、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等四个方面推出15条重点举措,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
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国际物流大通道,不断畅通跨境物流渠道,既是基础任务,也是机遇挑战。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国际铁路联运扩容增量;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平台,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互通,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和“一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的作用。
打造西部内陆开放高地
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国家开放大通道,将西部地区从开放后端变为开放前沿,为建设西部地区打开了新大门、打通了新渠道。海关在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方面给予支持,加大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平台能级;推动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推动开放平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叠加互促作用。
服务沿线经贸产业发展
海关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将物流大通道、开放大通道的优势,转化为经贸产业发展的优势。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力度,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协定规则实打实地享受到政策红利和优惠力度,助力通道沿线省(区、市)与东盟进一步达成产业深度合作;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出口情况监测与分析,编制“通道贸易指数”,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和国际贸易风险规避服务,帮助企业更快更好“走出去”。
优化通道发展建设环境
对外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优化外部环境。对内强化通道沿线各直属海关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深化通道平台和“一带一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促进企业通关和物流作业“一站式”办理;强化通道沿线海关之间在执法监管、便利通关、信息共享、产业培育等方面的互助协作,凝聚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合力。
海关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建设,进一步提升跨区域便利化水平的相关建议
强化海关“三应”运行机制,加快完善对多式联运的监管模式
西部陆海新通道是涉及多式联运的国际化大通道,在提升跨区域便利化过程中,必须强化“三应”运行机制,充分满足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多式联运发展的需要。
将监管要求和执法标准统一化规范化。落实智慧海关建设中操作规范全面程序化、政策要求全面参数化、知识经验全面数字化的要求,系统梳理多式联运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标准化作业程序,通过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实现各业务板块、各作业环节的顺畅衔接。
提高数据共享共用水平。一方面,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加强与国铁集团、多式联运经营人、监管场所经营人、货主等各参与方的合作,积极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同一平台的整合融合,建立统一的多式联运物流数据体系,把各方从“信息孤岛”串联到一起;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海关内部各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共用,消除关员重复录入、多界面作业的现象。
提高智能作业比例。针对多式联运业务单证主要依赖人工处理的情况,将智能化装备采集的信息接入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自动收集分析业务数据、实时监控现场通关情况、通过提高智能比对、智能分析、自动处理的比例,持续减轻人工作业量的同时,提升监管作业效率和准确度。
针对性施策,防范化解“滞、瞒、逃、骗、害”风险
针对“滞”的堵点,促进口岸设施的完善与升级。加快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完善铁路口岸通关基础设施,拓展国际商贸物流服务功能。加强与邻国海关的合作,加快达成共识,协调完善相邻口岸海关监管设施,打通提升跨区域便利化水平的最后一环。
针对“瞒”的风险,加强风险布控、单证审核和现场查验,不断提高智能通关的精准性。建立多元化自动化的信息采集机制,依法最大限度地实时、自动获取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监管场所经营人等相关联的全要素数据,依据企业及个人信用程度、通关货物风险指数、货源地区疫情疫病现状等重要信息,做好通关提醒及预判,真正实现通关又快又安全。
针对“逃”的行径,打造完整物流底账,强化对多式联运的在途监管。通过物流数据共享共用,强化监管效能。形成启运地、口岸、经停站以及目的地之间完整的多式联运物流底账,让出入境货物自始至终处于海关监管之下。
针对“骗”的行为,提升智能化装备应用水平。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高清摄像头全覆盖,升级H986集装箱查验设备、优化相关查验系统,高精度完成多式联运货物在启运地与目的地双机检图像的全面采集。
针对“害”的输入,继续加强对粮食、矿产品、化工原料及制品等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开展防控外来物种入侵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检疫处理技术研发,重点攻关有害生物处理方法,保障进口货物安全。
深化国际合作,共同提升跨区域便利化水平
积极促进周边国家及地区共同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专区建设。
继续深化与东盟国家海关的合作。持续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重大合作倡议,强化与东盟国家海关等机构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我国已与新加坡实现了AEO互认,并与泰国签署了AEO互认行动计划。下一步,可加快与东盟其他国家的AEO互认磋商进程,为经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出口货物的企业争取更多便利。
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与外事、商务等部门共同努力,加快推动与通道沿线国家签订相关议定书,优化查验比例,提高口岸查验效率,切实为我国进出口企业谋求政策红利。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陈加强 程前
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熊朝阳 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