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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操作指南
作者:陈柏 范飞 王宇 郑宪
文 / 陈柏 范飞 王宇 郑宪
在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中,企业可能因装卸、价格变动、退运等原因需要进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此后相关货物才能在国内及时进行增值税抵扣或出口退税返还。本文将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操作注意事项进行介绍。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操作的情形及所需材料
相关办理企业除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外,在以下不同的情形下,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企业应提供退关、变更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二是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情况,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企业应提供商检机构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是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需要修改或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的,企业应提供签注海关意见的相关材料。
四是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企业应提供全面反映贸易实际状况的发票、合同、提单、装箱单等单证,并如实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五是已申报的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企业应提供《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六是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企业应提供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管理方出具的说明材料。
七是海关有其他规定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是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失误造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内容需要修改或撤销的,企业应提供可以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或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以及详细情况说明和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货物申报”栏目,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传入附件。如无特殊情事,海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满足修改或撤销要求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相关作业。
对于海关主动发起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离操作,当事人应通过系统及时查询,并在5日内向海关确认“同意办理”或“不同意办理”意见。
其他注意事项
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以及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由于修改或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而导致需要变更、补办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当事人应取得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对相应进出口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