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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海关AEO制度解析
作者:海研AEO课题组
文 / 海研AEO课题组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01年11月,台湾地区以中国单独关税区的名义签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次年1月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中国台湾财政部关务署为中国台湾海关(以下简称“台湾海关”)。台湾优质企业指经海关认证合格的供应链从业者,包括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纳税义务人,货物输出人,制造业、报关业、承揽业、船务代理业、仓储业、公路运输业、海运运输业、空运运输业等从业者,分为一般优质企业和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其中,安全认证优质企业为台湾AEO企业。
法律渊源
根据中国台湾地区《关税法》第19条规定:海关对纳税义务人、货物输出人或其他供应链相关业者实施优质企业认证,经认证合格者,给予优惠措施。依据《关税法》,台湾海关制定了《优质企业认证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台湾海关自2009年12月起实施优质企业制度,现行办法为2022年修正版。截至2021年4月30日,台湾海关已完成认证优质企业807家,包含381家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和426家一般优质企业,合计约占台湾进出口贸易总值的48%。台湾海关关务资讯组负责AEO企业认证等工作。
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
一般优质企业
一、成立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平均每年进口、出口总额达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成立后无债信不良记录、无重大违章记录,且符合国营事业管理法第3条第一项规定的国营事业、公司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三亿元的股份有限公司等5项中任一条件的,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可免受成立满三年限制。
二、无积欠税费和罚款;经处分未确定的税费或罚款已提供相当担保。处分机关不接受担保者,不在此限。
三、进口、出口作业流程及财务资料均建置于资讯系统,并留存可供事后查证的稽核记录。
四、已办理海关申报;或其委托的报关行已向海关申报。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
申请为安全认证优质企业,除符合单项供应链从业者条件外,应具备以下6项通用基本条件。
一、证明具有债务偿付能力或最近三年无债信不良记录。符合《办法》第24条规定且设立未满三年的,无债信不良记录以实际经营期间认定。
二、最近三年无重大违章记录。符合《办法》第24条规定且设立未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认定。
三、无积欠税费及罚款;经处分未确定的税费或罚款已提供相当担保。处分机关不接受担保者,不在此限。
四、符合优质企业安全审查项目及验证标准。
五、作业流程及财务资料均建置于资讯系统,并留存可供事后查证的稽核记录。
六、配置2名以上供应链安全专员负责供应链安全有关作业,专员须经海关或其认可的机关(构)办理优质企业供应链安全专员合格课程训练证明。
申请流程
申请一般优质企业
一是填写申请书。二是总务收发及系统自动分单。三是书面审查组组长指派工作。四是书面审查组组员受理案件(同时收受纸本附件)。五是书面审查组进行书面审查。六是书面审查组组员送交签核。若为台北关业务二组与新竹业务科,业务一组书面审查组组长指派工作,组员送交签核。七是书面审查组发函通知申请者(系统同步申请者数据)。
申请安全认证优质企业
一是填写申请书与自我评估表。二是总务收发及系统自动分单。三是书面审查组组长指派工作。四是书面审查组组员受理案件(同时收受申请者检附的纸本附件)。五是书面审查组进行书面审查(会稽核组实地查核)。六是书面审查组组员送交签核。七是书面审查组完成签核与移案。若不符合,书面审查组发函通知申请者。若资格符合,继续下述步骤。八是安全验证组组长指派工作。九是安全验证组组员进行实地验证。十是安全验证组组长确认与移案(同时申请者制作安全手册)。十一是书面审查组原组员汇整送出签核。十二是书面审查组完成签核与移案。十三是AEO中心审查分组召开审查会议(同时通知总署颁发证书)。十四是书面审查组原组员汇整送出签核。十五是书面审查组发函通知申请者 (系统同步申请者数据)。
便利措施
一般优质企业
一、较低的抽验比率;进口货物抽中查验者,可适用进出口货物查验准则简易查验规定;出口货物抽中查验者,改为免验。但不适用最近三年有重大违章记录者。
二、进口货物经提供税费担保后先予放行者,按月汇总缴纳税费。但不适用《关税法》第18条规定缴纳保证金先行验放案件。
三、符合所定条件的,可申请核准以自行具结替代税费担保。
四、国货复运进口通关时,可书面申请具结先予放行,事后核销原出口报关单。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
进口。一是最低的文件审查及货物抽验比率。二是抽中查验者,适用进出口货物查验准则简易查验规定,并可优先查验。三是经提供税费担保后先予放行的,按月汇总缴纳税费。但依《关税法》第18条规定缴纳保证金先行验放案件,不适用按月汇总缴纳税费方式办理。四是符合第3条可申请核准以自行具结替代税费担保。五是设立货物未放行案件处理单一窗口,提供厂商查询并协助解决通关流程问题。六是国货复运进口通关时,可书面申请具结先予放行,事后核销原出口报关单。七是可申请使用非侵入方式查验货物。八是报关单完税价格为新台币一亿元以上的,可免审免验通关。九是《关税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的进口货物,可提供书面保证,免缴纳税款保证金验放。
出口。一是最低文件审查及货物查验比率。二是抽中查验者,海关可改为免验,未改为免验的可优先查验。三是设立货物未放行案件处理单一窗口,提供厂商查询并协助解决通关问题。四是申请使用非侵入方式查验货物。五是报关单离岸价格为新台币一亿元以上者,免审免验通关。
属于科学园区、加工出口区、农业科技园区及自由贸易港区区内的制造业等还享受其他便利措施。
惩戒措施
一般优质企业
一般优质企业有下列情事之一,海关视情节轻重,停止其享有一年以下之一或全部优惠措施,并限期改正。一是逾期未缴清进口税费或发生其他违章案件。二是一般优质企业公司或商业名称变更时,未于办妥变更登记翌日起15日内向海关报备。
一般优质企业有下列情事之一,海关停止其资格。一是申请一般优质企业时,向海关提交的文件内容有不实情况。二是成立未满三年,不满足最近三年平均每年进、出口总额达一百万美元以上,进口、出口作业流程及财务资料未建置于资讯系统,未留存可供事后查证稽核记录;三是未于每三年提交规定文件向原核准海关申请校正;四是依前项规定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应每年至少自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送海关备查。海关可不定期抽查。若不符合时,海关应通知该企业30日内完成改正。若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时,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延长30天。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有下列情事之一,认证海关应报财政部关务署停止其资格。一是所提交的相关文件内容不实。二是最近三年有重大违章记录。三是营运及财务发生严重恶化。四是逾期未缴清进口税费。五是安全认证优质企业每三年应提交规定文件向海关申请校正,存在未在期限办理校正情况。六是未能依前二项所定期限完成整改。根据整改情况,立即恢复或一年内恢复安全认证优质企业资格。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有下列情事之一,认证海关应报财政部关务署废止其资格,并限期收回证书,未能于期限内收回者,经公告注销。一是最近三年有重大违章记录并经处分确定。二是未能在海关所定期限申请恢复资格,或提出申请经海关认定仍未改正。三是逾期一年未缴清进口税费。四是发生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执笔人: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