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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治理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绿色贸易发展的启示
——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视角分析
作者:李永
文 / 李永
文 / 李永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每年都会举行会议,就气候变化的多边应对措施进行谈判。自1994年生效以来,签订了《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等对于全球气候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的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于2021年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COP26是《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后召开的首次缔约方大会,完成了对《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于2022年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COP27确定设立“损失与损害”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于2023年在阿联酋迪拜举行,COP28完成《巴黎协定》生效以来的首次全球盘点,为全球未来气候治理方案指明了方向。
深刻认识自《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后召开的3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新进展及其体现的全球气候治理发展趋势,有利于抓住全球气候治理为我国绿色贸易带来的发展机遇,推动我国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新进展及气候治理发展趋势
《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后召开的3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聚焦全球气候治理问题,取得了积极进展,呈现出气候治理目标越来越高、可再生能源使用越来越紧迫、增强气候适应性越来越聚焦、气候融资越来越到位、气候治理国际合作越来越紧密的发展趋势。
全球气候治理目标不断提高,气候治理行动日趋紧迫
COP26以来,每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都会根据全球气候治理现状,提出新的全球气候治理目标。各缔约方在《巴黎协定》中达成的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温度升幅控制在2℃以内,并继续争取把温度升幅限定在1.5℃。COP26提出到21世纪中叶全球实现净零排放,全球变暖限制在1.5℃的目标可以实现,但只有每个国家都兑现其承诺才能实现,153个国家提出了新的排放目标。
COP27进一步强调在2030年前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9年减少43%,呼吁缔约方加快技术的开发、部署和传播,并采取政策向低排放能源系统过渡。COP28则是完成了首次全球盘点,评估《巴黎协定》各缔约方履约进展及其经验教训,呼吁在2025年前使全球排放量达到峰值,敦促各国按时提交对标1.5℃温控目标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联合国《2023年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到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必须比现有政策所列的水平少42%,才能实现《巴黎协定》定下的升温幅度控制在1.5℃的目标,气候治理行动日趋紧迫。
呼吁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逐步淘汰能源系统中的化石燃料
随着全球气候治理形势愈发严峻,近年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不断呼吁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从呼吁逐步减少能源系统中的化石燃料使用,到进一步提出逐步淘汰化石燃料。COP26历史性地将“逐步减少煤炭使用”写入协议,并推动各国承诺放弃煤炭发电,制止并扭转森林砍伐,减少甲烷排放,加快转向电动汽车。COP27比COP26更加强调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紧迫性,并呼吁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快速和持续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COP28史无前例地提到,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逐步淘汰能源系统中的所有化石燃料,以使世界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提出了到2030年使可再生能源增加三倍、能源效率增加一倍的新的具体目标。
在增强适应性上更加聚焦,注重为脆弱地区提供帮助
适应指社会和经济适应现有及预期的气候变化影响,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核心议题之一。COP26重点关注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社群和自然栖息地,主要呼吁建立更具弹性的基础设施。COP27在确立全球适应目标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帮助最脆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负面影响,建立新的资金安排,特别包括动员新的和额外的资源应对损失损害。
COP28认识到全球变暖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负面影响,重点探讨了这些脆弱地区的气候适应和减缓行动,参会国还通过了一个强化气候战略透明度的框架,以帮助这些国家预测排放情况,并跟踪气候融资。此外,绿色气候基金、全球教育伙伴关系和救助儿童会宣布投资7000万美元在脆弱国家建设气候适应型学校。世界各国关注脆弱地区适应性的提升,正从呼吁逐步向可操作的阶段发展。
气候融资取得进展,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金融支持
近年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气候融资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COP26上,发达国家同意到2025年前增加一倍的国际适应资金。然而,事实证明,将这一承诺转化为真实的行动到目前为止问题多多。在COP27上,通过设立一个“损失及损害”赔偿基金,协助贫穷国家应对气候灾难的冲击。这是富裕国家首度同意支付发展中国家因全球暖化造成的损失。
COP28认识到需要大幅增加一倍以上的适应资金,以满足紧迫和不断变化的需求。各方宣布了一系列创新融资机制,以支持债务负担沉重的受影响国家。COP28总共筹集了超过850亿美元的资金,还见证了私营部门参与大规模气候融资的突破性进展。COP28无论从数量提升还是模式创新,都为全球气候融资作出了贡献,在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金融支持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推进伙伴和合作关系,确保世界采取更有韧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
各国越来越注意到,全球气候治理必须加强国际合作。COP26提倡加快政府、企业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合作,更加突出了国际合作和互助。COP27指出,要推进伙伴和合作关系,引入能在发展中国家复制和强化的气候友好型解决方案,确保世界采取更有韧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在COP28上,贸易首次成为一个正式主题,会议探讨了贸易在实现全球气候目标中的核心作用。COP28还制定了在COP27提出的公正过渡工作计划,该计划延续了主席国对包容性的承诺,首次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进程中将劳工权利和社会保护作为适应工作的一部分。
为我国绿色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
全球日趋严格的控制碳排放政策,为我国低碳行业开发海外市场创造机会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各国对加大气候治理力度逐步达成共识,并且控制碳排放行动向具体实施阶段迈进。近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在制定全球首个关于净零排放的国际标准,该标准预计在2025年召开的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0)上发布。该标准将为全世界政府、组织、企业等制定零净排放目标、推动零净排放承诺转化为切实行动提供统一指导。随着各国在2025年提交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各国必将采取更加严格的节能减排措施,各国政府在政策层面必将加大对太阳能电池、风力发电、电动汽车等低碳行业的支持力度,为我国低碳行业拓展国际市场带来利好。
此外,我国多年来在低碳行业发展积累了较大的规模和技术优势,也为我国低碳行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支撑。
温室气体排放缩减压力和逐渐到位的资金支持,将使国际市场对低碳产品需求剧增
近年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不断呼吁各国缩减温室气体排放,向低排放能源系统过渡。发达国家在缩减温室气体排放中承担重要责任,美国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在COP26低调发起了“第一驱动力联盟”,希望通过消费端绿色采购提高低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COP27提出了大规模气候融资措施、清洁能源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倡议,COP28 总共筹集了超过850亿美元的资金,发展中国家有望获得更多资金和资源,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低碳转型示范区的建设、极端天气预警系统的建立、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加强、抗旱作物的培育与种植,大大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国际贸易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境产品外贸高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环境产品出口国。随着发达国家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我国低碳产品将迎来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的契机。
发展中国家复制和强化气候友好型解决方案,中国方案的输出将推动对外投资和贸易的发展
COP27决议引入创新解决方案,倡导应用能在发展中国家复制和强化的气候友好型解决方案。我国在COP27提交了《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世界各国对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全民行动等重点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的新进展给予认可。COP28举办期间,我国举办了100余场边会活动,积极宣传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国际合作、推行绿色低碳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受到了广泛认可。COP28呼吁采取更大胆的集体行动,以必要的规模和速度在高度脆弱的国家和社区建立气候复原力,其中许多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同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探索出的解决方案,更具有可复制性,更适合非洲等发展中国家。中国解决方案的推广,将有利于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迎来对外投资和贸易的发展。
对促进我国绿色贸易发展的启发
我国应抓住全球气候治理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加强与国际接轨,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贸易,推动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
积极锻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优势
随着全球日趋严格的控制碳排放政策的实施,各国必将加快对本国低碳产业的发展支持。我国应抓住国际市场对绿色低碳产品需求快速增长的契机,在充分发挥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已取得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发展,锻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优势。要加强紧密协作和政策的协同推进,按照《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发展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
加强与国际接轨共同应对环境挑战
我国应加强国际气候治理合作,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为促进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要完善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加快建立与国际碳市场链接及交易互认机制。要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制,对照CPTPP环境章等在环境认证、投资、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将相关产品纳入我国拟商签的自由贸易协定环境条款中,在双边和区域层面共同应对环境挑战。
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贸易
要研究出台绿色贸易发展专项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促进研发、采购、制造、物流、营销等外贸供应链各个环节的绿色低碳转型。要积极组织开展绿色贸易相关培训,不断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社会投资,积极培育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低碳大型骨干外贸企业,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