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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辨析
作者:宗健 刘庆
文 / 宗健 刘庆
CUSTOMS CLEARANCE 检验检疫
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在进出口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出口企业如果将两者混淆,可能面临罚款、退运;若造成安全事故,还可能承担由此带来的刑事责任。本文将对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如何进行分辨进行介绍。
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相应运输形式的国际规章(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规定,海关对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规定,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是否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等规定内容进行确认。
概念与分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中的定义,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危险货物包含物质和物品,危险化学品仅包含化学物质,两者有交集但无包含关系。部分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例如,锂电池、蓄电池、火柴、汽车安全气囊等;部分危险化学品也不属于危险货物,如硼酸等,其主要原因是很多健康和环境的亚慢性危害(致癌性、生殖毒性等)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所采纳。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危险货物共有3523个条目;根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的原则,危险货物被分为9大类。
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定,危险化学品可被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等,共计28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出2828个条目,涵盖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分辨方法
一是利用品名或CAS号进行对照。将品名或CAS号直接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快速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二是安全数据单闪点判定。检查安全数据单,若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并且持续燃烧性试验结果为肯定,这可能表明该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
三是GHS分类与别名检查。结合GHS分类和安全数据单中的别名,进一步判断货物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四是混合物成分分析。对于混合物,如果其主要成分均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并且质量或体积比之和大于或等于70,则该混合物应被视为危险化学品。
五是外包装标签识别。通过外包装上的标签识别危险化学品的象形图和危险货物的运输标签,以区分货物类型。
六是UN编号核查。在安全数据单的运输信息中查找联合国UN编号,以确定货物类型。
七是专业鉴定报告参考。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数据单(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和危险公示标签(即化学品安全标签)来判断货物类型。
Tips:海关提示
企业应提前对拟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进行自检,以免海关查检不合格,影响货物正常出口。抽样送检的周期一般为5个至7个工作日,企业应提前预留检测时间,避免出现因超期发生违约等情况。
(作者单位:石家庄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辨析
文 / 宗健 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