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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享惠指引
作者:张玉华 龚新喆 苏秋晓
文 / 张玉华 龚新喆 苏秋晓
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马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为使进出口企业更便捷了解《中马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关税政策、进口货物享惠申报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领流程,本文将对以上事项进行解读。
《中马自贸协定》关税减让概况
根据《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安排,双方承诺的零关税产品税目数和贸易额比例均将超过95%;其中,占我方税目数91.1%的税目和占马方税目数比例70.3%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
我国对马尔代夫的主要出口商品为机电仪器、家具和钢铁制品。随着协定实施后马方关税税率的降低,将更有利于我国对马尔代夫优势工业品的出口。此外,我国出口至马尔代夫的花卉、蔬菜、加工鱼产品等也将从中获益,而马尔代夫对我国出口的鱼类等优势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企业如需查询中马关税减让情况,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index.shtml),依次通过“已签协议的自贸区”—“中国—马尔代夫”—“协定文本”—“附件1”查看。
进口货物享惠申报指引
《中马自贸协定》项下货物进口时申请享惠,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制规范和申报事宜的公告)和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0号(关于简化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第三方运输货物单证提交要求的公告)申明适用协定税率,并提交原产地证明和其他单证。
享惠报关单填制
对申报适用协定税率的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应在报关单相应栏目填报“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原产地证明类型”“原产地证明编号”“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原产地证明对应商品项号”等信息。
一是“优惠贸易协定代码”栏目。该栏目填报“28”。
二是“原产地证明类型”栏目。该栏目选择原产地证书。免提交原产地证明的小金额进口货物(以下简称“小金额货物”),该栏默认为空。
三是“原产地证明编号”栏目。该栏目填报原产地证书编号。小金额货物该栏填报“XJE00000”。
四是“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栏目。该栏目填报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确定的货物原产地。
五是“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栏目。该栏目填报报关单商品项对应的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小金额货物在该栏填报报关单中该商品的项号。
原产地单证提交
进口人可以自行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或者“有纸报关”方式申报。
◎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
进口人在申报端以电子方式上传提交原产地证书、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正本。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内容应当与其持有的纸质文件一致。纸质文件应留存备查。
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并且在申报进口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书。
进口货物具备《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原产资格,但进口人未按上述规定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书的,应当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进口货物具备《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原产资格事宜补充申报并提供税款担保。
小金额货物不需要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书。
以电子方式上传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转并开具《中转确认书》的享惠货物,规范申报有关信息即可,不需要上传《中转确认书》。企业应如实填报货物运输中转情况、单份全程运输单证持有情况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持有情况等直接运输承诺事项。
◎选择“有纸报关”方式申报
进口人在申报进口时提交原产地单证纸质文件。
内销享惠货物
对于出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申请适用协定税率的货物,进口人应在内销时填报报关单“优惠贸易协定享惠”类栏目并提交原产地证书,在货物从境外入区域(场所)时不需要填报。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实务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具备《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可以办理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马原产地证书”),以享受协定项下的优惠关税待遇。
企业如何申请中马原产地证书?
出口货物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境内生产商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申请中马原产地证书。
申请人向海关签证机关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通过“海关原产地证书”—“证书申请”,或者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通过“税费业务”—“原产地证管理”—“原产地证书签发”,选择“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后进入证书申报页面,如实准确填报证书基本信息及货物信息。申请人录入信息时应注意页面提示的各栏目录入要求。
如何打印审核通过的中马原产地证书?
中马原产地证书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使用A4白纸直接打印,打印模式包括以下两种:一种是使用彩色双面打印机打印载有海关印章签名及企业印章签名的自助打印模式,打印路径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自助打印”—“证书打印”;另一种是使用普通打印机双面打印未加载海关印章签名及企业印章签名的待签发证书打印模式,打印路径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原产地证书”—“证书查询”,该模式需打印一份正本(带背页说明)和两份副本,打印后不能直接使用,需申请人签名盖章后到海关签证机关办理签名盖章等签发手续。申请人不需要到海关申领空白证书进行套打。
企业应在何时申请中马原产地证书?
一般情况下,中马原产地证书在货物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并自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原产地证书未在货物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补发。补发的原产地证书在第五栏标注“ISSUED RETROSPECTIVELY”(补发)字样。
如果中马原产地证书在签发后需要进行更改,企业应如何处理?
申请人证书内容需要进行更改的,可自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原签证机关申请证书更改。申请人应退回原证书,并填写更改申请书。
证书签发后如果遗失,企业应如何处理?
中马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者意外损毁,申请人确认原证书正本未被使用的,可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向原签证机构申请签发经认证的真实副本。经认证的真实副本标注“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原证书号 DATED 原证书签发日期”,有效期与原产地证书正本相同。在申请经认证的真实副本时,申请人应详细填写重发申请书。
如果贸易中存在第三方/中间商,申请人应如何进行申报?
申请人在证书申报页面勾选“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并选择所在国家(地区),不可在证书其他栏目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公司不属于第三方,第三方应为驻在中国或马尔代夫以外国家(地区)的贸易方。
出口货物申请中马原产地证书时,原产地标准应如何填写?
货物符合《办法》第四条在中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或符合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有关“完全获得”要求,证书第十栏原产地标准栏填写“WO”。货物在中国由符合《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WP”。货物在中国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属于《办法》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适用范围,非原产材料经生产符合《办法》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办法》其他有关要求,填写“PSR”。货物在中国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不属于《办法》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适用范围,满足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40%标准的,填写“RVC”(如表3所示)。
进口方如何确认海关签发的中马原产地证书真实性?
进口方可登录原产地证书核查网址(http://origin.customs.gov.cn/)查询中马原产地证书的真伪和有效性。此外,进口方还可扫描中马原产地证书右上方二维码进行查询。
延伸阅读:经转运的《中马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
一般情况下,《中马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货物须满足双方之间直接运输的规定,方可享受关税减让,即要求货物在中国与马尔代夫间直接运输,未经过第三方国家(地区)。但如果为经过一个或者多个中国和马尔代夫以外国家(地区)转运或临时储存不超3个月的货物,能够满足《中马自贸协定》规定的具体要求,仍可视为在中马双方之间直接运输,可享受关税减让。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0号(关于简化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第三方运输货物单证提交要求的公告)规定,对于全程由集装箱运输的进口货物,《中马自贸协定》项下进口人可以通过提交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集装箱号和封志号未发生变动的单证,证明货物满足其项下的直接运输规则。
出口货物如果经第三方国家(地区)转运或临时存储的,建议及时通过客户了解马尔代夫海关的具体要求;必要时向过境地海关或相关机构申请证明文件,证明货物未在当地进入贸易和消费领域,或者未经再加工操作,避免因不符合直接运输规则要求失去关税减让优惠。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 厦门海关 南宁海关 ]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Tips:填报示例
例1:凭编码为ABC12345的原产地证书进口《中马自贸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商品项对应原产地证书的第3项,则“优惠贸易协定”类栏目填报情况如表1所示。
例2:《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小金额货物,报关单商品项第4项的“优惠贸易协定”类栏目填报情况如表2所示。
表1 例1填报示例
表2 例2填报示例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28
原产地证明类型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编号ABC12345
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马尔代夫
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3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28
原产地证明类型
原产地证明编号XJE00000
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马尔代夫
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4
表3 《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原产货物类型及原产地标准
货物类型
完全生产或获得
完全由原产材料生产
使用非原产材料,但经过实质性改变
原产货物实体性标准
在一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仅使用一方或双方的具备《中马自贸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材料,在一方生产
原产地标准填写
“WO”
“WP”
“PSR”
“RVC”
在一方使用了非原产材料(进口的原材料、来源不明的原材料或未具备原产资格的原材料)生产,但经过加工,满足实质性改变标准,获得了原产资格
列入PSR清单
未列入PSR清单
满足PSR清单规定的原产地标准
满足区域价值成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