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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中的胭脂红和胭脂虫红
作者:华从伶
文 / 华从伶
罐头是水果、蔬菜常见的深加工产品,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通常,水果经淋碱、去皮、挑拣、罐装等加工步骤后容易出现脱色或者发生颜色变化,除使用抗氧化剂外,还需要使用色素改善食品色泽,而胭脂红和胭脂虫红就是经常使用到的两种色素。胭脂红和胭脂虫红在物理化学性质、质量标准、毒理学性质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但海关在出口罐头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企业在标签制作、车间使用、文件管理、国外标准限量等方面易将以上两者混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国外通关受阻。
胭脂红和胭脂虫红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差异
胭脂红和胭脂虫红有着本质不同,前者是人工合成的色素,后者则为天然色素,两者在物理和化学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
胭脂红是使用广泛、用量较大的单偶氮类人工合成色素,国际标准代码为124,别名有丽春红4R、红2(英国)、红6(中国台湾)、食用赤色102号(日本)等。0.1%的胭脂红水溶液即呈鲜艳的红色,且具有较好的耐光和耐热性(105℃)。胭脂红的耐还原性、耐氧化性及耐细菌性较差,对柠檬酸和酒石酸稳定,遇碱变褐色。
胭脂虫红是一种从雌性胭脂虫中提取的天然红色素,又名天然红4号(日本)和太阳红1号,国际标准代码为120。胭脂虫属于同翅目(Homoptera),粉蚧总科(Pseudococoidea),洋红蚧科(Dactylopiid),洋红蚧属(Dactylopius)。胭脂虫红显色的主要成分是胭脂虫红酸,其本身的染色强度不大,但与Al3+结合形成铝色淀后色价提高,也就是通常说的胭脂虫红。胭脂虫红具有良好的光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分解温度为250℃,在酸性状态下呈现橙红色,中性时为深红色,碱性下呈紫色,遇Fe3+变黑。
从物理和化学性质看,胭脂红和胭脂虫红在原料来源、分子结构、稳定性、着色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在出口食品监管中还发现,企业标签中存在混淆以上两者国际标准代码的情况。
质量标准差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GB 1886.220—2016)中规定了胭脂红的质量要求,含量≥85.0%、干燥减量≤18.0%、副染料≤3.0%、砷(以As计)≤1.0 mg/kg、重金属(以Pb计)≤10.0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虫红及其铝色淀》(GB 1886.315—2021)中规定了胭脂虫红的质量要求,胭脂虫红铝色淀≥50%(以干基计)、总灰分≤12.0%、铅≤2.0mg/kg、沙门氏菌不得检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胭脂虫红的质量标准中也要求沙门氏菌试验阴性、酵母菌及真菌≤100cfu/g。可见,微生物是胭脂虫红质量标准的重要要求,这与胭脂红的质量标准不同。食品生产企业在合格供方评价和原料验收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微生物的合格检测报告。
毒理学差异
胭脂红属于偶氮类色素,在体内可代谢生成芳香胺类化合物;芳香胺类化合物的代谢产物既可以与DNA和RNA结合而诱发突变,又可以产生活性氧自由基(Reactive Oxygen Species,ROS);ROS攻击DNA造成其损伤。胭脂红的毒理学性质显示其具有一定的致癌性。胭脂红的急性毒性表现为小鼠、大鼠(口服)24小时半数致死量(LD50)为8.0g/kg·bw;而长期毒理学研究则显示,前6个月,0.25%和1.25%两个高剂量组小鼠出现轻度贫血。根据毒理学研究,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胭脂红每日容许摄入量(ADI)为0至4mg/kg·bw。
英国研究机构对胭脂虫红色素进行了毒性研究,发现这种天然的色素无致癌致畸等慢性毒性,对后三代也无遗传毒性。但有报道表明,少数人会发生过敏反应,这可能是由于残留在胭脂虫红色素中的蛋白质成分为人体过敏原,但是胭脂虫红导致的过敏反应发生率较低,不影响其使用。目前,胭脂虫红已广泛用于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多种行业,也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允许唯一既可用于食品,又可用于药品和化妆品的天然色素。胭脂虫红色素的ADI为25mg/kg·bw。
动物实验表明,胭脂红具有致癌和遗传毒性,而尚无研究表明胭脂虫红存在毒性,这决定了它们在适用范围和用量方面的区别。
我国及主要贸易国家使用范围和限量差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注:该标准于2025年2月8日废止,同时生效的替代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胭脂红可严格限量用于糕点彩装、水果罐头、含乳饮料、果冻等食品,同时规定胭脂红、日落黄、柠檬黄等不能用于肉干、肉脯制品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使用色素将不良原料肉外观掩盖后欺骗消费者。而胭脂虫红作为一种理想的食品添加剂,由于其具有良好的抗氧化和遇光不分解等特性,可用于风味发酵乳、干酪、坚果、糖果等食品。以上两者在适用的食品品种上有显著差异,胭脂虫红的最大使用量普遍高于胭脂红。
国外对于食品中这两种色素的使用范围和限量也存在明显的区别。美国、加拿大、丹麦、挪威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胭脂红,欧盟、日本虽允许使用,但对其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都有严格规定。上表列举了我国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及国际组织对罐头食品中胭脂红和胭脂虫红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Tips:海关提示
通过比较分析,发现这两种色素虽然名称很接近,但区别非常明显。为此,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目的国(地区)食品添加剂最新管理动态,及时更新作业规范中的适用范围和使用量,加强一线操作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车间称重设备的计量要求,完善添加剂等原辅材料的购买和使用记录,在外文标签中准确标注色素名称及其国际标准代码,通过自检自控验证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
(作者单位:南京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表 我国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及国际组织对罐头食品中胭脂红和胭脂虫红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胭脂虫红
根据CAC食品添加剂标准,罐装或瓶装水果限量200mg/kg,果酱、果冻限量200mg/kg
根据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规定,不能用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中401规定的已认定标准的食品
未规定限量,不得用于昆布、肉、鲜鱼/贝类(包括鲸鱼肉)、紫菜、茶叶、豆荚、蔬菜、裙带菜
可以使用,未规定限量
胭脂红
根据CAC食品添加剂标准,罐装或瓶装水果限量300mg/kg,糖渍水果限量200mg/kg,果酱、果冻限量100mg/kg
不允许使用
未规定限量,不得用于腌制鱼、鲜鱼/贝(包括新鲜鲸鱼肉)、豆荚、橘子酱、豆瓣酱、烘干的黄豆粉、肉、腌制肉、面条、紫菜、酱油、松糕、茶叶、蔬菜、腌制鲸鱼肉
在中国香港《食物内染色料规例》的范围内使用
可用于密封容器装商业无菌的水果、蔬菜和果蔬酱(果酱、酸辣酱和相关产品);加工食品中各种色素总计最大残留限量290mg/kg,饮料中各种色素总计残留限量70mg/L
国家或地区及国际组织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美国
欧盟
日本
韩国
中国香港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罐装果蔬中限量为200mg/kg,79/693/EEC中提及的酱、果冻(包括低卡路里制品)限量为100mg/kg
下列食品中不得使用:(1)天然食品 [肉类、海产品(包括鲸鱼肉)、蔬菜、水果、海藻、豆类,以及它们的简单加工食品(去皮或切块)];(2)茶和咖啡;(3)辣椒粉、红辣椒粉或红辣椒丝;(4)泡菜;(5)辣酱(发酵红辣椒酱)、调味辣酱(发酵红辣椒酱);(6)醋;(7)香料制品(仅限于含有红辣椒和红辣椒粉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