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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窗口”评估方法评析及启示
——基于UN/CEFACT《单一窗口评估方法白皮书》
作者:李永
文 / 李永
“单一窗口”作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贸易许可工具,已被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的120多个成员方通过并遵守贸易便利协定相关条款。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以下简称“UN/CEFACT”)于2023年8月发布了《单一窗口评估方法白皮书》,以期评估世界海关组织“单一窗口”纲要的潜在影响和应用情况,探讨如何加强和改进世界海关组织“单一窗口”战略的实施。本文将对《单一窗口评估方法白皮书》提出的评估方法进行解读,并探析相关评估指标设置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带来的启示。
“单一窗口”评估的意义和目的
为满足WTO和UN/CEFACT制定的贸易便利化标准,各国需要开发切实可行的工具来建设和完善其“单一窗口”。进行“单一窗口”评估,将有助于推动各成员方“单一窗口”建设,使其对自身“单一窗口”建设现状有一个清晰认识,并明确需要利用“单一窗口”建设改进国际贸易程序和便利的关键领域。构建科学完善的“单一窗口”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将数学方法和定量指标综合应用于定性和定量研究中,对“单一窗口”实施水平的主观研究材料进行客观评价,有利于明确需要进一步改进或提升的方向。
进行“单一窗口”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相关软件开发提供实用的指导方针,并为与全球最佳实践和建议相一致的未来改进提供参考。《单一窗口评估方法白皮书》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或在任何部分或要素取得进展时进行评估。评估过程将集中于三大支柱。一是分析支持软件系统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二是评估用于开发和实施的信息技术框架;三是软件系统的性能和用户参与度。
“单一窗口”主要评估方法
“单一窗口”评估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收集和分析数据;二是评估软件开发进度并衡量贸易便利化的改善程度。为了进行评估,必须指定一个授权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评估并收集必要的数据和信息,授权机构还应确定参与评估的政府机构和商界代表。建议将这些个人组成小组,例如一个小组由已经在“单一窗口”提供服务的政府机构组成,另一个小组由尚未参与的政府机构组成,第三个小组由工商界代表组成,第四个小组由“单一窗口”项目的负责人和一名独立专家组成。为了定量评估“单一窗口”的实施进度,UN/CEFACT《单一窗口评估方法白皮书》提出了三种方法,即:快速分析方法,基于五个关键要素评估“单一窗口”的可用性;基于关键因素的评估方法,针对关键因素评估“单一窗口”的功能;基于目标的评估方法,对“单一窗口”政府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
快速分析法
为了确定“单一窗口”的可用性,可以通过检查其可用资源来进行评估,以满足“单一窗口”定义的五个关键要素(如表1所示)。如果缺少任何一个关键要素,就可以得出“单一窗口”尚未完全实现的结论。该方法简单实用,可以快速评估“单一窗口”的可用性,存在的不足是评估内容相对简单。
假设三个关键要素已被完全实现(得分为1),而其他两个要素仅被部分实现(得分为0.5)。总得分的计算方法是将评估得分加起来除以总分。
基于关键因素的评估方法
基于关键因素的评估方法就是根据最关键的法律、技术和信息技术因素确定一组指标,来评估“单一窗口”是否成功运作。专家将通过分析所提供的材料,应用定性—定量表来确定数值以评估这些关键因素,每个评估数值都是根据国际协议和标准来选择对应的评估等级。各等级对应相应的分数,“非常低”对应1分,“低”对应2分,“中等”对应3分,“中上”对应4分,“高”对应5分。评估专家对关键因素的每个指标进行等级评价,然后通过按照对应分数计算其平均值来确定总体分数。关键因素评估指标(如表2所示)。该方法通过对“单一窗口”关键因素的具体细化指标进行评分,评估内容较为全面细致,存在的不足是组织实施比较复杂。
在评估中,如果七个关键因素得到“中等”评级,而其余三个因素得到“高”评级,则综合评估分数为(3 × 7 + 5× 3) / 10 = 3.6。除以5分的标准分,评估结果为72%。
基于目标的评估方法
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评估“单一窗口”的实施对企业或政府愿景目标的实现情况(如表3-1和表3-2所示)。如果参与“单一窗口”的利益相关者注意到他们的日常运作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则可以认为项目愿景目标已经实现,并且可以认为“单一窗口”已经被成功实施。该评估方法从政府和企业两个维度来对“单一窗口”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能较好地反映“单一窗口”建设成效,且该评估指标简单易懂,便于组织实施。
其评估等级及对应得分与“基于关键因素的评估方法”相同,如果在评估中10个指标的评估结果为“低”,5个指标的评估结果为“高”,则评估分数为:(10×1)+(5 ×5)= 35,最高分数为75分,总体评估结果为47%。
启示
UN/CEFACT发布的《关于单一窗口评估方法白皮书》提出了三种评估方法和相应的评估指标,各有优劣,适合不同的评估场景。虽然提出的三种评估方法中评估指标形式不同,但传达了相关机构对“单一窗口”建设的基本理念和追求目标,也给各国“单一窗口”建设带来了启示和借鉴。一是“单一窗口”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高度支持和企业界的积极参与,只有二者实现良性互动,才能推动“单一窗口”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单一窗口”建设要兼顾优化服务和强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率,以高水平监管为高质量服务提供保障,同时以高质量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三是“单一窗口”建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要将政府期望与企业期望有机融合,推进无纸化和节能化发展。四是要提升“单一窗口”建设的系统安全性,提升在发生紧急情况或不可抗力事件时系统的可修复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的恢复能力。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表3-1:基于目标的评估指标(政府方面)
政府方面愿景目标
改善与贸易有关的政府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
政府机构间有效无缝共享贸易信息
维护所有与贸易相关的数据的电子表格,并在需要时与适当的机构共享
在风险管理中使用“单一窗口”数据,尽量减少现场检查和检查时间
快速、方便地分析贸易流数据,并能够准备分析报告和统计材料
通过简化流程和减少文书,提高税款征收效率
及时整合法律和程序要求,提高贸易合规性
在相关政府机构之间简化协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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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基于目标的评估指标(企业方面)
企业方面愿景目标
企业只需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性提交所有必需的资料和文件
信息和文件的验证和分发更加快捷准确
最大限度减少在信息重新输入或传输到不同系统时可能发生的数据错误
更快的通关和放行时间
“单一窗口”提高了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管理成本更低
“单一窗口”鼓励合规经营,并提高监管要求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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