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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电池供电车辆的运输要求
作者:卢斌 李滢舟 陈俊彬 张鹏 张孟
文 / 卢斌 李滢舟 陈俊彬 张鹏 张孟
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无论是搭载蓄电池的电动车,还是采用锂电池的电动车,其运输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规范与要求,以保障贸易的安全性与合规性。本文将对电池供电车辆的运输要求进行介绍。
有关电池供电车辆的联合国编号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以下简称“TDG”)第二十三修订版增加了UN3556、UN3557、UN3558三个电池供电车辆的联合国编号。目前,TDG关于电池供电车辆的分类信息如表1所示。
TDG中电池供电车辆的适用
“特殊规定388”中提到多个车辆用电池UN编号的适用范围:UN3166适用于易燃液体或气体内燃机或燃料电池动力车辆;UN3171仅适用于以湿电池组、钠金属电池组或钠合金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和设备,运输时电池组装在车辆和设备上;UN3556、UN3557和UN3558分别适用于以锂离子、锂金属和钠离子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此外,“特殊规定388”还规定,汽车内所必需的危险货物(如电池组、气囊、灭火器、压缩空气蓄能器、安全装置等)牢靠地安装在车辆上,则不受本规章限制。
“特殊规定384”则规定了标签样式,如表2所示。
对于贴在包件上的“标签样式9A”,适用于UN3556、UN3557、UN3558。但需要注意的是,货物运输单元的菱形标志牌(即集装箱上面)应使用“标签样式9”。
根据“特殊规定405”规定,如果是以锂离子或锂金属或钠离子为动力的车辆,未使用妨碍识别的材料完全封闭,则不受第5.2章标签要求的限制。
TDG对车辆用电池的包装也提出了要求,根据《包装指南》P912规定,车辆应固定在具备足够强度的坚固外包装中,防止车辆意外启动。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对于电池供电车辆的运输要求
根据IMDG规定,有关电池供电车辆的联合国编号包括:UN3166、UN3171,如表3所示。
根据“特殊规定961”规定,车辆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不受本规章限制:(1)车辆由闪点在38℃及以上的易燃液体燃料驱动,燃料系统无任何泄漏,燃料箱中燃料含量在450L及以下,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2)车辆由闪点在38℃以下的易燃液体燃料驱动,燃料箱为空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当燃料箱被排空且车辆因缺少燃料而不能操作时,可认为其不含易燃液体;发动机部件(如燃料管路、燃料滤清器和燃料喷射器)不需要进行清洗、排空或驱气,也可认为其为空;燃料箱不需要清洗或驱气。(3)车辆由易燃气体驱动,燃料箱为空且箱内正压力不超过2bar,燃料截止阀或隔离阀已关闭并紧固,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4)车辆单独以湿蓄电池、干蓄电池或钠电池驱动,且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对于电池供电车辆的运输要求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JT/T 617.3—2018)规定,UN3166和UN3171不受JT/T 617.1—2018至JT/T 617.7—2018的限制。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对于电池供电车辆的运输要求
第66版IATA《危险品规则》提到,与电池供电车辆有关的UN编号为UN3166、UN3171,如表4所示。
根据“特殊规定A70”规定,若内燃发动机、燃料电池发动机等单独或装在车辆等里面运输,无电池和其他危险品,作为货物或行李运输时不受本规则限制,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易燃液体驱动的发动机:发动机的燃料不符合任何类、项分类标准的燃料驱动;车辆、机器或其他设备的燃料箱从未装过燃料或燃料箱已被冲洗、清除蒸气,以及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供书面或电子文件,说明已遵循冲洗和清洗程序;发动机的整个燃油系统没有符合本规则限制的游离液体,且所有燃料管线密封或拧紧盖好,或牢固地连接在车辆、机器或装置的发动机上。(2)易燃气体驱动的内燃机或燃料电池发动机:整个燃油系统必须被冲洗、清除蒸气,并充满不易燃气体或液体以消除危害;用于填充系统的非易燃气体的最终压力在20℃时不超过200kPa;托运人与承运人事先安排且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供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声明已遵守冲洗、清洁和填充程序,且发动机的最终内装物经过测试和验证为非易燃。
根据“特殊规定A87”规定,当物品未被包装、未被遮盖且易识别时,不要求使用标记或标签。
根据“特殊规定A118”规定,分类为爆炸品的装置必须从车辆上拆除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运输,但经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根据其制定的书面条件批准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只能用货机运输。
根据“特殊规定A120”规定,易燃气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或易燃液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该条目包括但不只限于汽车、摩托车、航空器、船舶、雪地机动车、喷漆雪橇等。
根据“特殊规定A154”规定,禁止运输被确定为有安全性缺陷,可能产生危险热量、火灾或短路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和锂金属电池芯或电池。
“特殊规定A214”与TDG“特殊规定388”等同。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表1 TDG电池供电车辆分类信息
UN编号运输名称类或项特殊规定
3166易燃气体动力车辆,或易燃液体动力车辆,或易燃气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或易燃液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9123、356、388
3171电池供电车辆或电池供电设备9123、388
3556以锂离子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9384、388、405
3557以锂金属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9384、388、405
3558以钠离子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9384、388、404、405
表2 TDG第9类危险货物标签样式
标签样式编号标签样式说明
9上半部分为七条黑色的垂直条纹,数字“9”下方有下划线,标签底色为白色
9A上半部分为七条黑色的垂直条纹,下半部分为一组黑色的电池图样,其中一个损坏起火,数字“9”下方有下划线,标签底色为白色
表3 IMDG电池供电车辆分类信息
UN编号运输名称类别特殊规定
3166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或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或燃料电池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或燃料电池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9356、388、961、962
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的设备9388、961、962、971
表4 IATA电池供电车辆分类信息
UN编号运输名称类或项特殊规定
3166易燃气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或易燃液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9A70、A87、A118、A120、A154、A176、A214
3171电池供电车辆或电池供电设备9A67、A87、A94、A154、A164、A182、A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