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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加强质量管理 推动技术创新
宁波海关所属余姚海关关员到辖区家电出口企业开展政策指导。
2024年7月2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致信海关总署,感谢海关对海尔在WTO/TBT对外交涉应对工作中的长期支持和帮助。信中称,自海关和海尔共建白色家电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以来,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果不仅对海尔海外家电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为我国家电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有力支持。信中表示,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和青岛海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热情服务,推动了澳大利亚国家塑料计划、法国可持续指数要求、沙特大功率空调能效法案等多项法令修改,为海尔乃至中国家电企业解决了技术性贸易措施。
图 / 樊晓涛
图 / 樊晓涛
图 / 许丽丹
宁波海关所属慈溪海关关员实地走访出口空气炸锅企业开展调研。
出口现状
2024年,中国家电行业在出口领域取得了亮眼的成绩。相关数据显示,全年家用电器出口数量高达448144.5万台,同比增长20.8%;出口总额达到7122.0亿元,同比增长15.4%。中国家电企业秉持创新精神,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服务水准,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深化国际合作,实现了行业的稳健前行。
从出口市场格局来看,中国家电出口展现出更为丰富多元的特点。欧美地区作为长期以来的重要输出地,对中国家电产品,尤其是白色家电的需求始终保持强劲态势。与此同时,东南亚、非洲以及中东等新兴市场迅速崛起,对中国白色家电的需求呈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成为推动中国家电出口增长的新动力源泉。其中,墨西哥、巴西、泰国、阿联酋、越南以及沙特阿拉伯等地区的中国白色家电出口量显著增长。中国家电产品凭借其高性价比优势以及定制化服务特色,在海外新兴市场赢得了广泛青睐。
从产品类别来看,大型家用电器如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依旧占据出口的主导地位。2024年,中国空调出口量为6159万台,同比增长28.3%;冰箱出口量为8032万台,同比增长19.7%;洗衣机出口量为3286万台,同比增长14.2%。此外,电视机、电扇、吸尘器等产品的出口量也实现了显著增长。
中国家电企业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投入研发力量,推出各类新产品,以满足海外市场多样化的需求。例如,美的家用空调为更好地契合欧洲市场用户的实际需求,打造出“一站式”全屋能源解决方案,该方案一经推出,便在国际市场上成功吸引了大量新用户。同时,中国家电企业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力度以及积极推进本土化运营策略,全力加速海外市场布局的步伐,有效拓宽了产品的销售渠道。
目前,海尔已在全球范围内设立35个工业园、143个制造中心以及23万个销售网络,旗下的海尔Haier、卡萨帝Casarte等七大品牌畅销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信近年来坚定不移地坚持自主品牌出海以及全球本土化发展路径,其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2024年8月,海信埃及电视工厂项目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投产后,其产品不仅能够充分满足埃及本国市场的需求,还将出口至包括阿盟、北非、东非在内的21个国家和地区,并逐步向西非、欧盟以及美洲地区拓展。
技术风险
当前,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各国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中东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家电产品方面均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欧盟
欧盟是全球电子电器类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早出台、实施体系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地区。中东欧国家的相关技术性贸易体系也已纳入欧盟整体的框架内。电子电器类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法规和指令,具有强制性。家电产品必须符合CE框架内各指令要求,以自我声明的形式在产品上加贴CE标识才能进入市场。具体指令包括LVD 2014/35/EU(低电压指令)、EMC 2014/30/EU(电磁兼容指令)、ErP(EC)No1275/2008&(EU)No.801/2013(能效指令)、RoHS指令2011/65/EU(有害物质限值质量)等。此外,家电产品还必须符合REACH法规(EC)No.1907/2006(有毒化学物质含量许可),要求产品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欧盟各国的市场监管当局对市场上的消费品实施常态化抽样检测,每周五将检测发现的具有危险的不合格消费品录入欧盟对危险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通报系统(Safety Gate),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警示通报。对通报的问题产品采取禁止销售、海关退回、从最终用户处召回、撤市、从线上销售清单中消除等处罚。欧盟通过《生态设计指令》(ErP指令)和《能源标签指令》等法规,对家电产品的能效、环保性能提出了严格要求。例如,ErP指令要求家电产品必须符合最低能效标准,并在产品上标注能效等级。此外,欧盟还实施了《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和《废弃电气电子设备指令》(WEEE),对家电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和废弃处理进行了严格规定。
美国
美国对家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样严格。家电产品需要取得的认证包括FCC认证和UL认证等。FCC认证主要涉及电磁兼容性和射频辐射等方面,而UL认证则关注产品的安全性能。此外,美国在能效标签、废弃电子产品管控等方面也设置了相应的技术要求。美国市场对家电产品的安全性和能效要求较高。美国能源部(DOE)和环境保护署(EPA)分别制定了《能源之星》计划和《最低能效标准》(MEPS),要求家电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能效要求。此外,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家电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严格监管,要求产品必须通过UL、ETL等认证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日本
日本对进口家电产品的安全性能要求也极其严格。从2001年4月1日起,日本正式实施《电气产品安全法》(DENAN),所有进口家电产品必须通过该法规的认证。同时,日本检验检疫程序严格,企业被发现一次违反相关规定,就会面临检验频度的提高,甚至可能被禁止进入日本市场。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制定了《节能法》,要求家电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能效标准,并在产品上标注能效等级。
韩国
韩国依据《电器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对家电产品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KC认证目录内的电子电器产品须获得KC认证证书并加贴KC标志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此外,部分家电产品还须满足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要求并加贴能效等级标签。无线通信设备还须获取MSIP认证证书。
东盟
东盟各国采取隐蔽性更强、标准更高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成为一种趋势。东盟家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包括强制性安全标准及认证要求、能效或资源限量要求、电磁波限值或电磁兼容要求、有害物质限量或控制要求等。东盟各国通过《东盟协调关税制度》(AHTN)和《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等协议,逐步统一了家电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此外,东盟各国还实施了《电器和电子设备安全法》,要求家电产品必须通过特定的安全认证。
中东
中东地区对家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遵循欧盟的标准和要求。企业出口中东地区的家电产品,同样需要满足CE认证等相关要求。
中东各国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制定了《电器和电子设备安全法》,要求家电产品必须通过GCC认证,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中东各国还实施了《能效标识和标准计划》,要求家电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能效标准,并在产品上标注能效等级。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对家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样严格。例如,澳大利亚的国家塑料计划对家电产品的包装材料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旦取消塑料泡沫包装(EPS材料)的使用,家电产品将无法在运输中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无法出口。此外,澳大利亚在电磁兼容、能效标签等方面也设置了相应的技术要求。澳大利亚能源部(DOE)制定了《最低能效标准》(MEPS),要求家电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能效要求。此外,澳大利亚还实施了《电器安全法》(RCM认证),要求家电产品必须通过RCM认证,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专家观点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质量管理和认证。我国家电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争取在国际标准制定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组织的活动,了解国际标准的最新动态,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同时,企业应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如CE、UL、PSE、KC、GCC、RCM等,确保产品能够顺利进入目标市场。
主动适应国外市场需求,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家电企业应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了解,及时掌握国外市场的准入要求和标准。通过与国外经销商、协会和检测机构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企业可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从而更好地适应国外市场的变化。此外,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活动,推动中国家电标准的国际化进程。加大科研设备、人员与经费的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出更加环保、节能、高效的家电产品,以满足国外市场的需求。
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提高有效应对能力。我国家电企业应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最新动态。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帮助企业提前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变化。
密切沟通合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海关开展深入调研,及时了解企业遭受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掌握国外技术法规变化,为企业出口开展针对性指导和帮扶。同时,企业还应及时向海关反馈受阻情况,通过通报评议、特别贸易关注等方式向国外表达诉求,争取问题有效解决。此外,在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利影响时,我国家电企业应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与国外经销商、采购商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签订相关的合同条款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
图 / 童婕
厦门海关关员到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原产地证专题调研。
图 / 高瑞刚
青岛海关所属青岛大港海关关员在海尔滚筒互联工厂就质量管理进行实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