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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FLASH 动态
2025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重庆市和四川省调研
3月17日至19日,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孙梅君在重庆市和四川省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四川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智慧海关建设为牵引,深化海关监管改革和制度创新,助力重庆、四川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会见丹麦王国税务大臣斯托克伦德
3月20日,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署会见丹麦王国税务大臣拉斯穆斯·斯托克伦德一行。双方就落实中丹元首共识,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商监管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会见香港海关关长陈子达、澳门海关关长何浩瀚
3月26日,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署分别会见香港海关关长陈子达、澳门海关关长何浩瀚,围绕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合作、联合打击走私、扩大“跨境一锁”实施范围、便利鲜活产品运输、加强信息交流、开展培训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会见欧盟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
3月27日,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署会见欧盟负责贸易和经济安全事务的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双方就落实中欧领导人共识,深化中欧海关合作、跨境电商监管、农食产品贸易等议题交换意见。
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会见荷兰海关总署署长塞尔文
4月2日,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署会见荷兰海关总署署长南妮特·范·塞尔文一行。双方就全面落实中荷领导人重要共识、深化中荷海关务实合作等议题进行交流。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率团访问阿根廷、玻利维亚、法国对口部门
3月16日至25日,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率中国海关代表团访问阿根廷、玻利维亚、法国对口部门。访问期间,代表团一行与三国海关和农业机构负责人围绕农食产品输华准入、“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单一窗口”“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智能审图、“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缉私执法、能力建设、北京首都机场与巴黎戴高乐机场关际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签署农食产品输华议定书等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4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4月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5号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提高至84%。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4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6号公告,自2025年4月12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高至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执行。
希腊养殖水产品获准输华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39号公告,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希腊养殖水产品进口。
我国对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4月4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这些实体存在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任何出口经营者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
4月9日发布的《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澄清了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了中方对相关问题的政策立场。
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1.3%
4月14日,国新办举行经济数据例行新闻发布会,2025年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10.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其中,出口6.13万亿元,增长6.9%;进口4.17万亿元,下降6%。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实现平稳开局。
简报
图 / 李砚伟
一派繁忙景象的深圳盐田港。
速览
◎ 3月14日,2025年海关税收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 3月18日至19日,2025年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暨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杭州召开
◎ 3月19日,海关口岸监管系统机检审像岗位技能比武总决赛在厦门海关举办
◎ 3月20日,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2025年第40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实施办法》的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 3月21日,2025年海关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 3月21日,2025年海关动植物检疫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
◎ 3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42号公告(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 3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77号),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 3月27日,2025年海关统计分析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 3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44号公告(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公告),自2025年5月6日起生效
◎ 3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43号公告(关于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
◎ 4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4号公告[关于暂停美国C&D(USA)INC.企业高粱和American Proteins inc.等3家企业禽肉骨粉输华资质的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 4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5号公告(关于暂停美国2家禽肉企业产品输华的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 4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6号公告(关于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的公告),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自即日起生效
◎ 4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8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执行事项的公告),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