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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发布针对木质部难养菌寄主植物繁殖材料检疫新规
作者:喻博文
文 / 喻博文
2025年1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针对进口我国木质部难养菌寄主植物繁殖材料检疫要求的紧急变更通知(通报号:G/SPS/N/AUS/376/Add.6),2025年1月31日即告生效。此前,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相关变更通知(通报号:G/SPS/N/NZL/777),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上述新规生效后,相关不合规产品将面临退运、销毁及高额罚金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相关新要求中的“两增加”
增加检测要求
澳大利亚要求出口前对木质部难养菌寄主植物组培苗母体组织培养物进行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到港时,对寄主苗木实施以下检疫处理措施之一:在批准安排场地以50°C热水处理45分钟;在澳大利亚政府入境后检疫设施中进行为期至少12个月的生长和病害筛查,以及木质部难养菌检测。
新西兰要求延长入境后的检疫周期,调整为至少6个月,并在每年夏季结束后对整批货物进行PCR检测。
增加证书要求
新西兰要求在寄主植物或其组培苗的出口随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货物中的植物(组织培养物/离体植物)仅生长于和出口自‘非疫区’或‘非疫产地’,该区域无木质部难养菌。”
澳大利亚要求在寄主植物组培苗出口随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货物中所有组织培养物均来自母体组织培养物,这些母体组织培养物经过PCR检测,不带木质部难养菌,如实验室检测报告编号所示。”
木质部难养菌的检疫重要性
木质部难养菌,也称苛养木杆菌,是一种在木质部生长,依靠昆虫介体传播的革兰氏阴性病原细菌,其寄主范围很广,能感染超过30个科的植物,并由此导致多种病害。
木质部难养菌可以引发重大的农业经济作物病害,其中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葡萄皮尔斯病。1892年,葡萄皮尔斯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首次被报道,该病使当地的葡萄产业遭受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葡萄产业每年在葡萄皮尔斯病上的花费高达1亿美元。该种病原菌还能引起许多木本观赏植物的细菌性叶灼病,如桑树、梧桐树、夹竹桃等。目前,针对这些病害尚无有效防治方法。
与传统的由昆虫传播的植物病原物不同,木质部难养菌在传播过程中不存在潜伏期。具体来看,昆虫介体在感病植物上取食后,病原菌会附着于昆虫内表皮并定殖,待该昆虫介体取食其他感病植物时侵染新植株。叶蝉和沫蝉已被证实为该病原菌的传播介体。该病原菌能够在昆虫介体中繁殖,因此昆虫介体携带该菌数月内仍可完成传播。
木质部难养菌广泛分布在亚洲、北美洲、南美洲和欧洲等地。2000年,我国陕西省首次发现木质部难养菌,后于山西省、河北省等地陆续发现,是我国现阶段重点关注的植物病原细菌之一。
我国相关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是主动配合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及海关,有效开展有害生物风险性分析(PRA),做好木质部难养菌的发生情况监测。
二是在植物生产过程中强化引种管理,严格控制从病害发生地区引种寄主苗木和繁殖母体。确需引入的,应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保证其不携带木质部难养菌。
三是控制传播介体昆虫。鉴于木质部难养菌无潜伏期,建议在发病高峰期(每年5月至7月)使用杀虫剂对叶蝉等介体昆虫进行杀灭,从而有效遏制其扩散。
四是增加自检自控频次。按照国外官方要求对寄主植物组培苗母体组织培养物进行PCR检测。考虑经济性和实用性,建议在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对叶灼状等疑似症状的寄主植物苗木实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
(作者单位:拱北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