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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册系统操作指引
作者:谢敏 李宇
文 / 谢敏 李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为企业提供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变更、报核及保税核注清单申报、外发加工申报等功能。本文对企业咨询的系统使用问题进行答疑,供企业参考应用。
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以下简称“加工贸易手册系统”)操作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时,表头录入的规则是什么?
在录入时,界面中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灰色底色的字段为系统反填项或不可修改项。在操作“暂存”前,必须录入经营单位代码和加工单位代码。录入海关十位编码并点击回车键后,系统将自动反填相关企业信息。
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操作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时,需要取消对料件的修改,应如何操作?
操作者可点击系统“料件列表”中的“取消修改”按钮,但该功能仅限海关终审通过进行变更业务时使用。企业用户修改某条数据成功后,如果想要取消修改,可先选中修改的数据,点击“取消修改”按钮,修改标志将恢复为“未修改”。
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操作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时,需要批量修改单损耗申报状态,应如何操作?
操作者可点击系统“单损耗列表”的“批量修改单损耗申报状态”按钮进行操作。在加工贸易手册单损耗中,对于已审批通过但单损耗申报状态为“未申报”的数据,企业用户可选中该条数据,点击“批量修改单损耗申报状态”按钮进行操作。修改完成后,对应的单损耗申报状态显示为“已申报”,修改标志为“修改”。
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中打印加工贸易手册报核结案通知书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当加工贸易手册报核状态为“结案”时,方可在系统进行该通知书的打印。
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中操作保税核注清单删除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保税核注清单,可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中申请删除:(1)报关标志为“非报关”的保税核注清单,核注状态为“预核注”“正式核注”时;(2)报关标志为“报关”的保税核注清单,核注状态为“预核注”时。
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中操作外发加工申报表录入时,“委托地主管海关”字段为空且为灰色,无法进行操作,应如何处理?
“委托地主管海关”字段根据企业录入的“委托方底账编号”内容由系统自动反填。如遇该问题,企业用户可在重新录入“委托方底账编号”后点击回车键,即可反填“委托地主管海关”字段内容。
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中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现状态为“预审批通过”,但未生成报关单统一编号,应如何处理?
该问题是由于企业用户在操作保税核注清单申报时,在“是否生成报关单”字段录入“否”导致的。如遇该问题,企业用户可在“货物申报系统”录入报关单后,在随附单证代码栏处填写“a”,即可关联对应保税核注清单。
通过报文导入方式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中操作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申报,报文发送后,系统显示“失败”,回执为“应用错误[报文实体转换为内部实体错误]”,应如何处理?
该问题是由于企业用户在导入报文时,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