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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票“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业务在湘落地
作者:曾群策
文 / 曾群策
扫码看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全流程。
2025年1月2日,全国首票适用简易程序管理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业务,在湖南办理成功。当天,长沙海关为中南大学进口的能谱仪等20余台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办理了适用简易程序开放共享管理业务。
此种“共享”有助于破解设备闲置、重复购置等难题。在此种业务模式下,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所依托管理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等法人单位,将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www.nrii.org.cn)统一管理、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且处于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其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活动。目前,全国已有超14.1万台(套)大型科研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共享,其中免税进口设备占比较高。
此前,按照相关规定,免税进口的科研设备在海关监管期内改变原用途和使用人时,需报海关审核同意,开放共享操作较为不便。2024年,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长沙海关牵头承办了“智慧海关”建设项目——“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有关方面借此可无感化开展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单位在每次免税进口设备开放共享前不用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只需维护设备清单即可。海关通过大数据筛查,实现对进口免税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化、智能化的后续管理。
实施科创共享管理后可以为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或企业带来利好:进口免税设备的单位可以通过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成本,避免设备闲置浪费;很多未获得免税资质的科研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可以通过共享的方式,方便地使用其他单位免税进口的科研仪器设备。


图 / 王新宇
长沙海关按照《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同意中南大学按简易程序办理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关手续。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中的部分科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