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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关键词
作者:李越 李一凡
文 / 李越 李一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自2019年8月24日起,海关总署在部分海关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即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企业先进行概要申报实现货物快速提离,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有效维护国门安全的同时,促进贸易便利,自2025年5月6日起,海关总署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试点;自6月16日起,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该通关模式。本文总结了“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的八个关键词,以直观介绍改革优化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要点。
适用范围
企业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调整为信用等级为非失信企业。
申报模式
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与“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申报界面,企业可分两步在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填报全部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的进口货物可在概要申报后提离,完成全部申报项目填报并被海关接受视为完整申报。
申报项目
概要申报环节取消了勾选“涉检涉税涉证”模块,企业不需要对进口货物是否依法需要检验或检疫、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是否属于禁限管制进行勾选。在原有的必填项目基础上,增加“规格型号”“币制”“成交方式”3个必填项目,将“商品编号”的填制要求从6位调整为10位。根据安全准入等监管要求,对部分商品设置并动态调整最低申报项目。
随附单据
在概要申报环节,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传检验检疫证书等准入文件,以及合同、发票等单据。
税款担保
企业进口应税货物,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备案税款担保。在概要申报环节,海关根据概要申报项目计算并核扣担保额度。完整申报后,海关按照企业申报税额重新核扣担保额度。企业缴清税款后,税款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负面清单
“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后,实施禁限管制措施,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的货物,进境特殊物品,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食品,进口危险化学品列入“两步申报”负面清单,企业须填报全部申报项目。负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查询(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下滑找到“您可以在此查询”模块,进入“参数查询”界面,查询“两步申报”新模式负面清单)。
滞报金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两步申报”报关单距离规定期限的时间。完整申报规定期限届满前3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会提示企业及时进行完整申报。完整申报超过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
放行模式
“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前,企业需在概要申报放行后才能进行完整申报。改革优化后,企业只需在概要申报报关单审结后,便可进行完整申报。
(作者单位:石家庄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