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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实操注意事项
作者:王刚 毛义迪 黄燕
文 / 王刚 毛义迪 黄燕
综合保税区“一票多车”的意义
在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进出模式中,“整报整出入”是最常见的方式,海关信息化系统运作逻辑及监管措施等也是基于此整体报关、整批集中进出区设计的。然而,对于散杂货(如矿石、粮食、煤炭等)和件杂货(如交通工具、机械设备、木材、钢材等)等大宗货物的进出境,也存在以下三个难题叠加的情况,使大宗货物进出综合保税区存在诸多不便。
一是车辆调度难度大。企业需要一次性调集大量车辆集中到卡口,易出现运力受限、车辆不及时到位等情况,导致运输计划难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二是增加运输成本。大量车辆的调集,使得车辆在卡口滞留排队,增加空置车辆的等待成本,极易产生压车费用。
三是运输效率不高。大宗货物因其体积大、批次多的特点,车辆需要全部集结到位后统一办理通行手续,这就使报关流程与运输计划捆绑过紧,造成通行时间较长。
针对上述情况,在海关总署2023年制发的《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其第7条明确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允许“一票多车”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也就是说,在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即一线进出境)的大宗货物运输中,企业只需要使用少量车辆(甚至单车),即可完成全部运输任务,打破了传统模式下“整报整出入”限制,实现货物“整报分送、即到即过”。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进境货物,企业还可以考虑采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解决上述难题。
综合保税区“一票多车”业务申报要点
综合保税区企业需要向主管海关咨询,以明确企业及相关货物的适用范围(货物是否适用该模式)、办理时限(进境货物自口岸提离至全部进区的时限及出境货物全部出区的时限)等要求。
申报保税核注清单
清单类型选择“一线一票多车”;进境货物填报“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出境货物填报“出口保税核注清单”;其他填报内容与普通核注清单相同。
申报核放单
核放单类型选择“一线一体化进出区”,关联单据类型选择“核注清单”,绑定类型选择“一票多车”。根据货物的进境、出境流向,“进出标志”选择入区或出区;企业如实填报核放单表体信息,如关联商品序号、申报计量单位、申报数量等内容。
实货进出区
运输车辆过卡后,系统将根据该车辆对应的核放单申报数量扣减保税核注清单的申报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车辆过卡后才可以申请下一份核放单,否则会出现车号被占用、核放单申报失败的情况。
(作者单位:青岛海关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济南分中心)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