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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预裁定要点四问
作者:李丽燕 葛双庆 徐坤
文 / 李丽燕 葛双庆 徐坤
Tips:海关提示
《预裁定申请书》的商品描述栏应准确完整地反映商品在报验状态下的规格、型号、结构原理、性能指标、功能、用途、成分、加工方法、分析方法等,不应简单填制“详见附件”等。
《预裁定申请书》应准确填写熟悉商品信息的联系人员电话号码,以便海关在预裁定审核过程中能够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情况的,海关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归类预裁定?
归类预裁定,是指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归类预裁定决定,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决定书(商品归类)》的行为。
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公布,根据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正式实施以来,归类预裁定业务备受企业关注。用好归类预裁定,不仅能够简化企业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还能帮助企业提前准确了解关税政策及涉税要素,有效评估交易成本,降低不合规申报风险,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
如何申请归类预裁定?
一是申请归类预裁定的条件。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时间: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提出预裁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申请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货物拟进出口前3个月内提出预裁定申请。申请对象:预裁定申请人应当向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预裁定。申请内容: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裁定申请书》(以下简称《预裁定申请书》)应当仅包含一类海关事务。
二是申请归类预裁定需准备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归类预裁定的,应当提交《预裁定申请书》、进出口订单(合同)或进出口意向书、保密声明、介绍进出口商品的有关材料。材料为外文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符合海关要求的中文译本。
三是归类预裁定申请渠道。方式一: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http://online.customs.gov.cn),依次选择“税费业务—商品归类预裁定”,提交归类预裁定申请。方式二: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进入“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选择“货物申报”中的“海关事务联系单”栏目相关模块,提交归类预裁定申请。
四是归类预裁定办理流程。归类预裁定的基本流程为“申请—受理(不予受理)—作出决定—制发预裁定决定书”。海关在接到《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制发《预裁定决定书》,需要通过化验、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或者其他方式确定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归类预裁定可以申请展期吗?
根据《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规定,在《预裁定决定书》有效期截止前30日至90日(自然日)内,若涉及的申请内容(申请人名称、企业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结构原理、具体用途、成分配比等)均保持不变,且原《预裁定决定书》未失效或未被撤销的,可向《预裁定决定书》制发海关提出针对该决定书有效期的展期申请。展期申请手续简化,不需要重新提交商品的相关资料。
企业申请归类预裁定展期的操作方式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海关事务联系单—商品归类—归类预裁定决定书查询”栏目查询符合条件的《预裁定决定书》,点击“展期申请”按钮,提交展期申请。
(作者单位:宁波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