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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疫监管困境破局:路径探索与策略适配
作者:尚贵民 茹淞
文 / 尚贵民 茹淞
2024年修订版对卫生检疫监管提出了更高标准,但当前工作或多或少存在基础设施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传染病监测信息共享与应急协同机制不健全、法规体系衔接与配套不足、国境卫生检疫队伍建设长远规划滞后等现实困境,亟待制定并落地有效的适应性策略,才能让《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实践效能,真正维护国门公共卫生安全。
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关员对进境旅客进行体温监测。图 / 俞波
优化基础设施资源配置,提升通关效率
推动属地政府(尤其偏远地区或小型口岸)加大卫生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国境卫生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时,要考虑“平急转换”,既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也要能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时迅速转换;针对老旧口岸有序改造场地通道,更新换代陈旧设备,以智慧海关建设为引领,提升口岸智慧检疫水平,集成采用人脸识别、体温自动检测、智能申报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检疫查验系统,实现快速筛查和精准查验;同时要配套专项的设施设备后续维护、更新、保养经费,满足口岸查验设施维护和更新,确保持续符合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要求。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
由政府主导,建立海关、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统一的传染病预警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标准,实现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通过数据接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确保监测信息能够实时、准确地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建立信息共享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共享、使用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保障数据的合法使用。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共享的监测预警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实时开展分析和预测,为传染病风险评估和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完善应急协同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为抓手,完善属地政府统一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指令统一。完善关地重大烈性、不明原因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并动态调整优化,明确各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定期开展“口岸—属地”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由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及时、合理地调配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供应和高效利用,避免出现“急需要时不够用、不需要时用不完”情况。
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法规衔接
以《国境卫生检疫法》为核心,加快制定修订配套实施细则和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管流程和执法标准,注重做好相关法规规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衔接。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卫生检疫执法人员对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分析等活动,帮助执法人员准确把握《国境卫生检疫法》的立法精神和执法要点,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结合《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国际卫生条例(2005)》修正案实施,配合国内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履约准备工作。
强化人才队伍规划,夯实卫生检疫基础
加强国境卫生检疫队伍建设,根据口岸规模和岗位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人员配比和预警模型,通过定期招录和关区调配及时增补人力。强化卫生检疫岗位专业性、适配性,搭建海关系统卫生检疫岗位交流互鉴平台,探索建立“大口岸—小口岸”结对帮扶机制,定期交流学习,积累实操经验,同时发挥海关系统卫生检疫岗实训基地优势,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厚植履职根基。制定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需进一步完善海关卫生检疫外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外事合作项目等,加快建成“老—中—青”海关卫生检疫外事人才梯队;依托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机制,为世界卫生组织提供海关技术支持,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或区域培训工作,持续提升我国在全球卫生治理方面的话语权。
(作者单位:银川海关)

青岛海关关员在监控指挥室对入境邮轮开展视频巡查。图 / 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