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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卫生检疫实践探索
作者:梁艺菲
文 / 梁艺菲
进出境人员卫生检疫模式
目前,拱北海关实行普通模式、“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模式三种人员卫生检疫模式。
实施背景
2017年3月,原质检总局决定在港珠澳大桥口岸珠澳旅检通道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新模式。2020年8月,按照《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关于出入境卫生检疫合作安排》,拱北海关分别与澳门卫生局、疾控中心签订《拱北海关与澳门卫生局出入境卫生检疫合作安排备忘录》《珠澳口岸旅客卫生检疫合作查验技术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该模式的合作形式及复制推广路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5〕133号)等要求,自2016年起,原珠海检验检疫局在拱北、横琴、湾仔、跨境工业区等口岸实施“入境查验、出境监控”卫生检疫模式;2020年初,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在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的指导下,拱北海关暂停实施该模式;2024年,根据海关总署有关文件要求,经与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沟通,拱北海关在相关口岸恢复实施该模式。
基于粤港澳人员通关实际及三地海关传染病跨境防控基础,新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新增第五十四条,明确“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可以根据境内外传染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对有关口岸的卫生检疫措施作出便利化安排”。本条新增规定为港澳与内地在卫生检疫便利化制度安排方面预留了必要的法律空间,成为“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模式的执法依据。
三种卫生检疫模式特点
一是普通人员卫生检疫模式。海关关员在口岸对进出境人员实施主动健康申报验核、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措施。此模式对进出境人员均采取严格的检疫措施,主要在非珠澳口岸实施,如高栏港、九洲港、万山港、斗门港、中山港等口岸。
二是人员卫生检疫“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该模式通过内地海关与澳门卫生检疫部门深化合作,联合实施“出境方负责公共卫生风险筛查,将筛查出的风险旅客移交入境方,入境方进一步排查处置”的跨境卫生检疫模式。相较于传统检疫模式,该模式整合了珠澳双方跨境检疫作业流程,建立平战结合、衔接顺畅的口岸防控体系,在防范疫情跨境传播的前提下,极大提升了口岸通关便利水平。该模式主要在港珠澳大桥、横琴、青茂等口岸实施。
三是“入境查验、出境监控”模式。该模式在常态下采取“严进宽出”的卫生检疫措施,即重点对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对出境人员以医学巡查、接受主动健康申报、提供健康咨询为主,不再实施体温监测。在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下,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及风险研判结果,迅速恢复出境体温监测等卫生检疫措施,严密防范疫情跨境传播风险。该模式主要在湾仔、拱北、横琴、跨境工业区口岸实施。
当前创新检疫模式存在的不足
合作查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通过数据分析,“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在不同口岸实施效果存在一定差距。以2024年为例,大桥口岸接收澳门移交的传染病高风险人员216人次、检出传染病117例,同比分别增长9.64%、13.59%;而通关流量更大的青茂口岸接收澳门移交的风险人员仅90人次,另有824人次为通过入境医学巡查及体温监测发现,澳门拦截移交风险人员的比例明显偏低;横琴口岸通过体温监测发现的风险人员是澳门移交数量的3倍。产生这些差异,主要与澳门在不同口岸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设备校准维护效果等因素有关。
检疫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入境查验、出境监控”模式取消了出境方向体温监测,主要通过医学巡查的方式进行出境监控。当前,珠澳口岸出境方向医学巡查整体质量不高,部分海关关员巡查时满足于完成数量指标,针对性不强,在巡查人员中发现有症状者、检出传染病病例的比例偏低。同时,负责出境医学巡查的海关关员,一般还需兼顾行李物品查验等岗位实际,巡查覆盖的时段和旅客相对有限,甚至存在通关人流高峰不巡查、人流较少时段“错峰巡查”的情况。出境方向医学巡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协同处置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面对在局部地区、部分口岸甚至是“单一口岸”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创新模式的口岸需要协调的部门更多、处置流程更复杂、处置难度更大。目前,部分口岸制定的应急预案未结合创新模式实际,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日常开展的跨部门、跨境联合演练较少,队伍锻炼磨合不够,多部门协同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拱北海关毗邻港澳,日常通关人流量巨大。以全国最大的陆路旅检口岸——拱北口岸为例,日均验放进出境旅客逾30万人次。通关旅客多为经常往返珠澳两地的居民、务工人员、学生等,传染病传播风险整体可控,且对快速便利化通关需求强烈。为此,在海关总署指导下,拱北海关基于口岸通关实际,积极探索与港澳卫生检疫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珠澳口岸创新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等卫生检疫新模式,着力提升大通关量旅检口岸卫生检疫执法把关成效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优化检疫模式有关建议
持续强化口岸检疫措施
制定《珠澳口岸人员卫生检疫“入境查验、出境监控”模式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流程,明确出境方向应安排专人在岗开展常态化医学巡查等工作要求,加大医学巡查力度,结合全球疫情流行情况和口岸实际加强问询针对性,提升出境方向医学巡查效能。
完善跨境联防联控机制
珠澳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常态化开展“点对点”联络、边界会晤、线上联合风险研判等交流,及时互通疫情信息及人员检疫信息,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共同提升跨境联合防控能力。现场海关及时将澳门“漏处”“漏移交”数据通报其对口机构,共同分析研判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定期开展多部门跨境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深化合作、顺畅平急转换机制。
持续深化智慧卫检建设
借鉴航空口岸智慧旅检等智慧海关场景建设应用经验,立足珠澳口岸通关流量巨大、通关速度快的特点,以拱北口岸改造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支持,严格对照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强化卫生检疫区域和配套设施建设,探索疫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和智能检疫设备应用,着力提升检疫效能。优化作业流程和岗位设置,会同监管部门探索整合出境卫生检疫岗和行李物品查验岗。
(作者单位:拱北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