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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六问
作者:王欢
文 / 王欢
什么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对缔约国在指定的航空、水运、公路和铁路口岸,监测发现、科学预警、有效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求,主要包含口岸卫生检疫监管、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口岸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内容。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有何重要性?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是WHO各成员国在国境口岸预防、控制、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的重点环节。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创建更多的“国际卫生港口”,不仅可以营造积极的投资氛围和良好的对外安全环境,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内还可以保障我国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跨境传播,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的现状是怎样的?
我国作为WHO成员国,发展、加强和保持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不仅是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截至今年1月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口岸共计268个。
海关在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中扮演什么角色?
海关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负责对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标准的把握以及口岸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病媒生物防控的技术指导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口岸所在地海关深化与属地口岸办、公安、卫健、疾控、交通、边检等部门和口岸运营者的沟通协作,按照核心能力考核内容细化责任部门分工,达成广泛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安全高效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考核表(2025版)》有哪些变化?
一是考核项目数量压缩。以航空口岸为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考核表(2024版)》的总考核项目为220项,而《〈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考核表(2025版)》的总考核项目精简到129项,共减少了91项。
二是考核内容更加精简。《〈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考核表(2025版)》由风险防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支撑能力、提升要求、能力考评5部分组成。考核内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表A部分:风险防控能力将各种制度规范、风险评估、监管人员等进行整合,并作为独立考核项目放在表A部分考核项目的最前面。表A部分考核项目由118项变为53项,主要缩减了口岸卫生监督、进出境人员检疫监管等部分考核项目内容。
表B部分:应急处置能力将生物安全防控考核项目名称改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数量由2项变为1项。表B部分总考核项目由41项变为30项,主要缩减了设施设备部分考核项目内容。
表C部分:技术支撑能力总考核项目由16项变为10项,主要缩减了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和法定黄热病疫苗接种部分考核项目内容。
表D部分:提升要求总考核项目由28项变为20项,主要缩减了风险防控能力部分考核项目内容。
表E部分:能力考评总考核项目16项,数量和内容维持不变。
从哪些方面可以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创建了以“政府主导、企业主责、海关主管、多方联动”的中国特色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模式。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其他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同时,在进出境人员卫生检疫、重大传染病风险防控、口岸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验室技术支撑能力、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和培养、智慧检疫设备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的软硬件基础,全方位加强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共同做好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范和处置。
(作者单位:重庆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