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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不忘守 规避风险
作者:翟明
文 / 翟明
攻不忘守 规避风险
文 / 翟明

2025年夏,江阴港至西哈努克港直达航线开通。西哈努克港作为柬埔寨最大深水港,承担该国90%以上海运贸易。此次航线上新,将促进区域间的产业链深度融合。图为靠泊在江阴港的“远耀”轮,在满载货物后即将驶往西哈努克港。图 / 沈家伟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相关企业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球贸易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出海东盟面临各种风险,比如个别国家关税新政冲击、反倾销措施频发、法律环境复杂、劳资与文化冲突、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汇率波动大与外汇管制严苛等。关于这些风险不少机构和媒体都有披露,我们就不再展开,这里谨结合本刊特色谈一谈关务风险。
在与业界的交流中,当提到东盟清关的风险问题,不少人都表示曾因合规疏漏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对不同行业的了解,笔者梳理出关务合规风险的四大方向,供大家避坑。
商品归类风险
在归类方面,由于起运国与目的国HS编码的转换及不同国家的税则注释、归类决定裁定的更新、以往税则判例等因素,导致目的国进口清关的HS编码很难完全符合目的国海关的要求,而HS编码对应着税率及许可证件、准入要求等,极易触发相关国家的监管红线。比如国内某家电企业向其东盟工厂运输“家电成套散件”,用于组装成品,但被当地海关认为成套家电散件已经具备了“家电整机特征”,被责令按照“整机归类”,由此产生高额关税、需补办证件及海关处罚等后果。
商品价格风险
海关估价是各个有关海关为保证关税收入的持续增长,而经常使用的“税收神器”。这里特别提示一下,新旧设备、原材料、成品及工具备件会面临海关审价等要求,价格问题层出不穷。例如中资企业在海外的子公司大多与总部有关联关系,所以海关在审定价格时会认为收发货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从而影响申报价格的构成,造成商品价格风险。
原产地筹划风险
出海东盟的企业,可以按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为相关产品申请原产地证书,以享受关税优惠。RCEP相关政策许多媒体都有解读,这里不再赘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中国海关》杂志近年来刊发的相关内容,比如《不容错过的RCEP》(2021年第3期)、《RCEP与CPTPP为跨境电商带来新机遇》(2021年第11期)、《以“最优解”享受RCEP红利》(2023年第2期)、《尽享红利:算出原产地政策 “最优解”》(2023年第5期)、《把握“升级”标准 提升享惠效率详解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之原产地标准》(2023年第7期)、《海关总署第270号令施行后的海关原产地证书业务》(2024年第9期)、《特殊种类原产地证明应用解析》(2025年第7期)、《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实务答疑》(2025年第11期),等等。
这里特别提示一下,商品加工增值,改变原产地,有着比较复杂的算法和认定过程,容易埋雷。很多中资企业为了规避双反调查或某国的对等关税,把货物运到东盟,通过“改换包装”“更换标签”“简单加工”等方式改变原产地,获取东盟原产地证。这些简单的做法,其实已经暴露在有关国家的原产地核查的“聚光灯”下,风险很大。
目的国投资优惠政策风险
东盟国家为了大力吸引外资,提升自身经济实力,制定出台了许多投资优惠政策,但里面的风险也如影随形。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制度为例,虽然制定了比较优惠的投资促进政策,但也对享惠企业提出了比较高的监管要求,违反者会被处以补税、罚款等严格的管理措施。实际操作中,我国个别企业往往在取得BOI资质后,由于账目、货物管理不善,或擅自把不属于BOI批准范围的货物列入等原因,被BOI监管机构查到,这不仅会被吊销BOI资质,还会被处以高额罚金。
还需提示的是,以上这些典型风险虽然更多出现在东盟国家进口清关过程中,但很多企业容易忽视来自最终成品的消费市场关务合规要求。近年来西方某些国家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严密的贸易监管的政策制度,这直接关乎许多中资企业在海外的战略布局和业务规划,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作者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