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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进口茄科种子检疫要求解析
作者:马菲 孙双艳 白娟
文 / 马菲 孙双艳 白娟
欧盟是我国出口番茄、辣椒等茄科种子的主要目的地。近年来,为了防止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BRFV)传入和扩散,欧盟曾经先后实施两个临时法规,即(EU)2020/1191和(EU)2023/1032,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到期废止。自2025年1月1日起,欧盟进口茄科种子的检疫要求按照欧盟(EU)2019/2072号实施条例规定执行。本文对欧盟进口茄科种子检疫要求的变化情况进行介绍和解析,以期为出口种子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参考。
限定性有害生物界定与欧盟对ToBRFV监管
限定性有害生物的定义
根据第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植物检疫术语表》的规定,限定性有害生物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QP)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对受威胁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管控的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供种植用植物上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不可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的缔约方领土内受到限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ToBRFV被确定为欧盟RNQP
根据成员国疫情发生报告和欧洲和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2024年6月更新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报告,欧盟委员会认定ToBRFV满足(EU)2016/2031号法规规定的欧盟RNQP标准,应被列入欧盟RNQP范畴,容许阈值为0,受官方管制并采取适当措施。
此次,修订后的(EU)2019/2072号实施条例,将之前一直未列入限定性有害生物的ToBRFV列为欧盟RNQP,规定特定植物上的容许阈值为0,并制定从欧盟以外第三国(地区)进口番茄(及杂交种)和辣椒繁殖材料(包括种子和种植用植物)的新检疫措施(已知具有ToBRFV抗性的辣椒品种可以豁免),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U)2019/2072号实施条例相关修订解析
修订附件Ⅳ:RNQP清单
由于ToBRFV可通过番茄(及杂交种)种子和辣椒种子传播,故修订附件Ⅳ的F部分,增加1种RNQP(即ToBRFV)。修订后,茄科种子上的RNQP共包括5种细菌和3种病毒,容许阈值均为0,如表1所示。
修订附件Ⅴ:防止特定种植用植物存在RNQP的措施
修订附件Ⅴ的E部分,增加针对ToBRFV的措施。修订后,防止茄科种子上存在RNQP中5种细菌的措施如表2所示,防止茄科种子上存在RNQP中3种病毒的措施如表3所示。
修订附件Ⅺ: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附件Ⅺ的A部分列出了需要提交植物检疫证书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名单。由于进入欧盟的用于种植的番茄(及杂交种)种子和辣椒种子需要提交植物检疫证书,因此此次修订在需要提交植物检疫证书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名单中增加了番茄(及杂交种)种子和辣椒种子。修订后,要求来源于所有第三国(地区)的番茄(及杂交种)种子和辣椒种子随附植物检疫证书。其他茄科种子未要求随附植物检疫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欧盟目前尚未要求相关进口货物在随附植物检疫证书上针对RNQP进行附加声明,但是根据(EU)2024/3115规定,自2026年7月6日起,欧盟将针对RNQP实施进口植物检疫证书强制附加声明的要求,即说明进口商品满足哪项具体措施要求。
表1 茄科种子上的RNQP
类别
细菌
病毒
RNQP名称
番茄溃疡病菌
番茄细菌性疮痂病菌
番茄叶斑病菌
番茄细菌性斑点病菌
辣椒斑点黄单胞菌
凤果花叶病毒
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ToBRFV
茄科种子
番茄种子
番茄种子、辣椒种子
番茄种子、辣椒种子
番茄种子、辣椒种子
番茄种子、辣椒种子
番茄种子
番茄种子、辣椒种子
番茄(及杂交种)种子和辣椒种子(抗性品种除外)
容许阈值
0
0
0
0
0
0
0
0
责任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济南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